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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00期】特登工廠聘移工 廠住分離優先核配
針對特登工廠聘僱移工一案,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25日召開會議討論,會中決議同意比照一般營造開放模式,定額給予6千名移工,由經濟部先行審核並分配名額,業者資格必須是「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另為顧及移工住宿安全,將優先核配給「廠住分離」的特登業者。
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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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98期】營造業申請移工9月底公告 現階段仍可送件
勞動部提醒,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或第三類外國人,需先向地方政府申請開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其中需檢附申請日前一年內,至少每3個月定期召開一次勞資會議,共4次勞資會議紀錄文件影本。
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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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96期】變更住宿地點 藍領、中階都要通報
雇主聘僱外國人如有變更住宿地點,應於變更後7日內,通知外國人工作及住宿所在地的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表示,勞動部日前已放寬通知方式,不限書面送達,也可以採網路申辦。
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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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89期】農業及營造業聘僱移工申請法規修正發布6月17日生效
勞動部15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調整各產業雇主聘僱移工資格,以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包括調高製造業水產加工等三行業移工核配比率、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另開放營造業民間工程業者得聘僱移工,及調高小型農民及農民團體移工核配比率,並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及新開放林業移工;機構看護工則改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聘僱移工人數計算增加採計護理人員等,並自6月17日起生效。
日期: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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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86期】調整移工政策協助解決缺工 勞動部預告修正法規
勞動部23日對外宣布,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預告調整聘僱移工資格。包括調高製造業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3行業移工核配比率為B級20%,及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另開放營造業民間工程業者得以30%比率聘僱移工,及調高小型農民及農民團體移工核配比例為本外勞1:1,並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及新開放林業移工;機構看護工則改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並增加採計護理人員併同本國看護人力在本外勞1:1比例下聘僱移工。相關法案預告期間至5月30日截止。
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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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法第58條修正今生效 大幅縮短移工失聯遞補等待期
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條文,業於112年5月10日公布,並自今(12)日生效。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3 個月,家庭看護移工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1 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 1個月無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新移工。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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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83期】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就服法 大幅縮短移工失聯遞補等待期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規定,未來雇主遇有移工行蹤不明時,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遞補等待期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或工作,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
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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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82期】聘移工前求才廣告登記 擬縮短至3天或7天
加速移工及中階技術聘用!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聘僱移工或中階技術人力前僱主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無法滿足需求時,才能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而目前發展署要求要在「台灣就業通」上求才登記21天才能取得求才證明書,遭外界詬病時間過長,發展署近日擬修正辦法,把21天的求才登記縮短至7天。
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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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 勞雇雙方均受惠!
為解決國內照顧人力短缺,適時補充社福照顧需求的勞動力缺口,並留用在我國工作達一定年資且具有熟練照顧技巧的資深移工,勞動部於去(111)年4月30日起推動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雇主申請聘僱符合資格之資深移工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或者接續聘僱等待轉換雇主的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不僅雇主不用再繳納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而且資深移工於轉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後,將不用受在臺工作年限限制,每月薪資收入也會增加,未來還可銜接我國移民政策,申請永久居留繼續留臺。
日期: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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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仲介這樣找! (聘請移工應透過合法仲介)
聘僱移工應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亦有既定的作業流程。如果有仲介聲稱可以快速找移工上工,就需要特別注意是否為非法仲介!
日期: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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