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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外籍移工在台逃逸應辦事項為何?
雇主應依規定於外籍移工連續曠職3日後3日內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以及中央主管機關。
常見問題
外籍移工在台體檢規定為?
雇主應於新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18、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安排外籍勞工至國內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 <點我連結到政府規定體檢醫院>
常見問題
使用家庭看護工若被看護者死亡應辦事項為何?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9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之工作,被看護者死亡得轉換雇主或工作。 另依據勞動部所核發予雇主聘僱許可函之載明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之許可原因消滅時(如被看護者死亡),應於事由發生日起30日內,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之規定向本會申請同意轉換雇主轉出函或接續聘僱該外國人,如未依規定辦理,而指派該外國人為他人工作或從事許可以外工作者,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或第68條規定核處。
常見問題
雇主及外籍移工在期滿前雙方皆有意願繼續在原雇主家工作應辦理什麼程序?
雇主應於外籍移工聘期屆滿前2至4個月內,備齊期滿續聘申請書及規定文件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續聘,另須注意外籍移工在臺工作累計期間不得超過 12 年或家庭看護工在經勞動部同意延長工作期間不得超過 14 年。
常見問題
雇主及外籍移工在期滿前雙方皆無再繼續聘僱意願後續該如何處理?
1. 外籍移工聘期屆滿前,如果沒有繼續留臺工作意願,依現行規定於期滿前協助該移工安排返國事宜。 2. 外籍移工聘期屆滿前,如果有繼續留臺工作意願,雇主應於聘期屆滿前 2 至 4 個月內,備齊申請書及規定文件至勞動部辦理該移工期滿轉換轉出事宜。
常見問題
申請家庭幫傭資格及標準?
1.家中有多胞胎子女 (1)有三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2)有四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以子女,且其中二名為年齡6歲以下。 2.點數滿16點者 (1)雇主未滿6歲之子女,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 3.若有特殊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1)外國人來華投資者及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詳請至「家庭幫傭」申辦資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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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人心陪伴】以人為本、真誠服務|EP4
移工朋友延長在台時間、未來發展... 及 雇主所面臨到的問題,例 : 續聘、缺工...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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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人心陪伴】如何申請家庭類移工?|EP3
移工朋友所面臨問題,例 : 雇主轉換、工作狀況... 及 雇主聘僱前後所遇到的疑問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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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人心陪伴】用心傾聽每個需要|EP2
移工朋友進入雇主家庭後起初的不適應 及 雇主與移工共同生活後所遇到的問題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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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人心陪伴】萬通是雇主與移工間溝通的橋樑|EP1
移工朋友來台灣前的問題 及 雇主家裡需要移工時遇到的困難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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