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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21期】職安署發布114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勞動部發布114年度勞動檢查方針,此次增修有4大重點:擴大火災爆炸高風險工廠檢查範圍、強化公共工程職安衛管理、落實機械操作不當釀災管理、配合《最低工資法》和《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調整。勞動部表示將責成各勞動檢查機構及地方主管機關積極推動相關業務、加強宣導。
日期: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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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08期】基本工資職場性騷擾防治準則預告 訂性騷擾樣態
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113年3月8日上路,勞動部近日陸續預告子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草案與「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針對勞工遇職場性騷擾,雇主有防治責任,定明不同事業單位規模雇主防治義務,另增訂工作場所性騷擾之行為樣態。
日期:2023-12-14
常見問題
1-1 移工懷孕會被遣返嗎?可以在臺灣把小孩生下來嗎?
案例 25歲的外籍家庭看護A,來臺灣已經2年,與她照顧的阿嬤情同祖孫。A的先生也在臺灣工作,兩人假日時會相約見面。最近A發現生理期沒來,一驗之下發現自己懷孕了,跟先生討論後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但她很猶豫是否該讓雇主知道,深怕因此被遣返。已經跟臺灣人結婚的朋友告訴A,移工被禁止在臺灣生產,在臺灣生產的都是逃跑外勞,小孩會被送養,也讓她覺得非常困惑……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上半年(2021年6月)為止,臺灣引進移工(外籍移工)人數達70餘萬,其中約有37萬為女性,這些女性移工分別在製造業工廠擔任作業員,或是在養護機構擔任機構看護,或是在個別家庭擔任看護工或幫傭。將近6成的女性移工都是20歲至35歲身體健康的育齡女性,因此移工懷孕議題難以避免,不論雇主或移工本身都應該了解相關規定。 關於懷孕移工所面臨的抉擇與保障,從懷孕、生產到養育,有以下許多值得討論的著眼點。 1.臺灣是否有移工禁孕條款? 首先,臺灣對移工並沒有規範任何禁孕條款。不論國籍、業別,所有受僱者都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因此家庭看護及幫傭雖然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在臺灣懷孕生產的權利一樣受到保障。 然而,移工懷孕不一定直接指向生產,或有身心、家庭及優生保健考量,可選擇合法人工流產,並依按懷孕週數享有產假,使移工的身心獲得足夠休養,再回到工作崗位上。 2.從懷孕到生產有哪些法律保障? 懷孕會被解僱嗎?自請離職會被遣返嗎? 若移工決定繼續妊娠,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雇主不可以因為勞工懷孕或生產,就將他解僱,也不能要求他離職或給予歧視性待遇,雇主如果違反規定,得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聘僱許可也會遭到廢止,並管制雇主2年不得再聘僱移工。 另一方面,倘若移工因孕期身心不適,而主動提出離職,是否就必須立即離境呢?一般情形下,移工必須在離職後一定期限內找到新雇主,才能繼續在臺灣工作及合法居留。但懷孕移工因為情況特殊,可以檢具懷孕診斷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向勞動部申請暫緩轉換雇主,並留在臺灣待產。而原雇主聘僱其他移工的權益同樣受到保障,如果離職移工因懷孕暫緩轉換雇主,雇主不需等到移工另行受聘,即可聘僱其他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