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條件: 遞補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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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法第58條修正今生效 大幅縮短移工失聯遞補等待期
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條文,業於112年5月10日公布,並自今(12)日生效。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3 個月,家庭看護移工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1 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 1個月無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新移工。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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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83期】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就服法 大幅縮短移工失聯遞補等待期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規定,未來雇主遇有移工行蹤不明時,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遞補等待期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或工作,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
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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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申請遞補外籍看護等待期 擬3個月減為1個月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8條,未來若移工失蹤,雇主對產業移工遞補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經立委討論後同意,送出委員會。
日期:2023-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