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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10期】營造移工核配10,116人 開放增額申請
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日前經內政部移工核配審查會議討論後,同意外加就業安定費提高核配比率部分納入核配計算,從現行的30%提升為40%,及甲等營造業核配也不打9折,改採全額分配,以及一般營造業移工雇主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限,從90日放寬為120日。
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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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長照】長照申請資格
長期照顧對於被照顧者本人或是家屬而言 都可能承受極大的經濟與心理壓力 如果您打算在家親自照顧家人,或是聘僱外籍看護 經評估符合資格者都可以使用「長照2.0」 利用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資源與補助,減輕一部分長照的負擔!
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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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05期】引進印度移工初步規劃採「定額」方式 各行業配額、引進模式等 待工作層級討論
我國預計12月與印度簽署勞務合作備忘錄(MOU),勞動部強調,移工必須有當地國行為良好證明,始能申請簽證來台,引進規劃初步將採定額漸進方式逐步開放,成效良好再擴大引進人數,並無立即引進10萬印度移工,至於定額總人數為多少、各行業分配多少、引進模式採行何種方式等,皆須待工作層級雙邊會議討論後定案。
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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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03期】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條件須留存申請後薪資給付證明 申請展延聘可須查核
目前中階技術人力申請案已逾2萬件,勞動部提醒,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條件是在申請核准後才須符合,如中階家庭看護工有技術條件者其每月總薪資須達2.4萬元以上,家庭看護雇主應留存給付薪資證明文件,以便雇主再次申請展延聘僱許可時,提供勞動部查核。
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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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01期】求才證明、無違反法令證明 延長至90天期限
自112年10月15日起,勞動部將求才證明書、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文件等,有效期限延長至90天,另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與失智症診斷證明書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有效期限為開立日起一年內有限,避免民眾因證明文件逾期而須重新向目的事業管機關申請
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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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98期】營造業申請移工9月底公告 現階段仍可送件
勞動部提醒,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或第三類外國人,需先向地方政府申請開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其中需檢附申請日前一年內,至少每3個月定期召開一次勞資會議,共4次勞資會議紀錄文件影本。
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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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93期】營造業引進移工 營建署8/1起開放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8月1日起開放受理「營造業申請引進移工雇主資格認定」申請,採「郵寄」及「現場收件」兩管道受理申請,每梯次以每月統一審查方式來進行。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首波8,000個名額,將約有1,900家營造業者可受惠,並視申請情況增加至1.5萬名。預計於112年9月底完成8月申請案審核,並於官網公布合格名單。
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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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91期】一般營造申請移工8/1受理 設分區諮詢專線
內政部將自112年8月1日起,受理一般營造業申請引進外國人申請案件,將採紙本現場收件或郵寄收件,後續俟建置線上申辦系統完成後,再開放採網路申請,對營造雇主資格認定,營建署有設服務窗口供諮詢。
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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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89期】農業及營造業聘僱移工申請法規修正發布6月17日生效
勞動部15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調整各產業雇主聘僱移工資格,以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包括調高製造業水產加工等三行業移工核配比率、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另開放營造業民間工程業者得聘僱移工,及調高小型農民及農民團體移工核配比率,並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及新開放林業移工;機構看護工則改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聘僱移工人數計算增加採計護理人員等,並自6月17日起生效。
日期: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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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法第58條修正今生效 大幅縮短移工失聯遞補等待期
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條文,業於112年5月10日公布,並自今(12)日生效。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3 個月,家庭看護移工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1 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 1個月無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新移工。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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