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自112年8月1日起,受理一般營造業申請引進外國人申請案件,將採紙本現場收件或郵寄收件,後續俟建置線上申辦系統完成後,再開放採網路申請,對營造雇主資格認定,營建署有設服務窗口供諮詢。
營建署強調,「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自112年8月1日始生效力,故於生效日前掛件之申請案件將予以退件,不予受理。
營建署表示,一般營造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等類別,並須符合3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法定資本額10倍,且申請時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須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方可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的申請,經審查及取得認定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辦理招募。
營建署指出,一般營造移工是定額開放8,000個名額,並視申請情況增加至1.5萬名,每月底於營建署「營建署全球資訊網」及「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公告核配情形。若各區域各業別營造業分配額度用罄,則分別停止受理申請。
營建署說,有設受理營造業申請移工雇主資格認定之客服諮詢窗口,營建署營造業移工審查專線:(049)2316035;其餘分區專線與如下:
(1) 北北基宜地區:簡小姐,分機213,mc1026@cpami.gov.tw
(2) 桃竹苗、雲嘉南地區:曾小姐,分機211,shakira.tseng@cpami.gov.tw
(3) 中彰投地區:張小姐,分機212,wandachang17@cpami.gov.tw
(4) 高屏、花東、澎金馬地區:陳小姐,分機216,ys2679@cpami.gov.tw
◆資料來源 : 外勞社/黃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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