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條件: 中階
每頁顯示結果筆數:
搜尋
共有10項結果: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420期】申請中階人力聘僱許可 須檢附健檢證明
雲林縣政府將113年訂為「國際友誼年」。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實施至今已超過2年,雇主主動申請的情形持續增加,提醒除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外,事業單位於估算舊制勞退金所需總額時,亦須將中階外國人納入計算範圍,當外國人符合退休要件時,即可請領退休金。工作年資應從「受僱日」起算,而非僅計算中階身份階段。
日期:2024-06-17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419期】申請中階人力聘僱許可 須檢附健檢證明
雇主於境內申請聘僱由藍領移工轉中階技術人力的外國人,於申請聘僱許可時,其健檢報告得以3個月內或聘僱許可生效日前一年內的健檢合格證明檢附;針對未能提供相關證明,勞動部將先核發聘僱許可,若經查核確認已超過一年未接受健檢 的外國人,則雇主須於7日內安排補充健檢。
日期:2024-05-22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416期】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改善薪資待遇 協助雇主留用優秀人力
勞動部自111年4月30日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產業中階月薪至少3.3萬元以上、家庭中階月薪至少2.4萬元以上,移工轉任後薪資提升,增加留臺意願,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1年多來已協助雇 主留用超過2.6萬人,兼顧勞雇雙方權益,達成勞資雙贏。
日期:2024-04-15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403期】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條件須留存申請後薪資給付證明 申請展延聘可須查核
目前中階技術人力申請案已逾2萬件,勞動部提醒,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條件是在申請核准後才須符合,如中階家庭看護工有技術條件者其每月總薪資須達2.4萬元以上,家庭看護雇主應留存給付薪資證明文件,以便雇主再次申請展延聘僱許可時,提供勞動部查核。
日期:2023-11-13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396期】變更住宿地點 藍領、中階都要通報
雇主聘僱外國人如有變更住宿地點,應於變更後7日內,通知外國人工作及住宿所在地的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表示,勞動部日前已放寬通知方式,不限書面送達,也可以採網路申辦。
日期:2023-08-14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387期】6/1起求才等待期縮短 即時補足人力
為即時補足人力缺口,舒緩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公告縮短求才等待期間,自6月1日起,雇主如刊登台灣就業通網站職缺,雇主辦理國內招募本國勞工之求才期間為至少7日,另刪除中階技術人力應檢附經其本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規定。
日期:2023-06-01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382期】聘移工前求才廣告登記 擬縮短至3天或7天
加速移工及中階技術聘用!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聘僱移工或中階技術人力前僱主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無法滿足需求時,才能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而目前發展署要求要在「台灣就業通」上求才登記21天才能取得求才證明書,遭外界詬病時間過長,發展署近日擬修正辦法,把21天的求才登記縮短至7天。
日期:2023-04-13
部落格
接續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 勞雇雙方均受惠!
為解決國內照顧人力短缺,適時補充社福照顧需求的勞動力缺口,並留用在我國工作達一定年資且具有熟練照顧技巧的資深移工,勞動部於去(111)年4月30日起推動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雇主申請聘僱符合資格之資深移工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或者接續聘僱等待轉換雇主的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不僅雇主不用再繳納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而且資深移工於轉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後,將不用受在臺工作年限限制,每月薪資收入也會增加,未來還可銜接我國移民政策,申請永久居留繼續留臺。
日期:2023-03-30
部落格
【重要宣導】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家庭看護工作
外國人資格-移工:在臺工作連續6年或累計11年6個月,僑外生:我國副學士(專科校院畢)。薪資條件:每月總薪資達2.4萬元以上。
日期:2023-01-19
部落格
移工轉中階新增屠宰工作 增列企業自訓資格 放寬三等親雇主可聘中階看護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核准移工轉任中階人力將破4千人。勞動部今(13)日再修正放寬規定並自3月15日生效,新增中階技術屠宰工作,並將製造業及屠宰業企業自辦訓練課程80小時增列為技術資格之一,及開放被看護者的配偶、直系血親及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可以僱用曾工作11.5年已出國的中階看護。
日期: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