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條件: 移工留才久用
每頁顯示結果筆數:
搜尋
共有5項結果: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420期】申請中階人力聘僱許可 須檢附健檢證明
雲林縣政府將113年訂為「國際友誼年」。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實施至今已超過2年,雇主主動申請的情形持續增加,提醒除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外,事業單位於估算舊制勞退金所需總額時,亦須將中階外國人納入計算範圍,當外國人符合退休要件時,即可請領退休金。工作年資應從「受僱日」起算,而非僅計算中階身份階段。
日期:2024-06-17
部落格
【萬通快訊 第1416期】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改善薪資待遇 協助雇主留用優秀人力
勞動部自111年4月30日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產業中階月薪至少3.3萬元以上、家庭中階月薪至少2.4萬元以上,移工轉任後薪資提升,增加留臺意願,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1年多來已協助雇 主留用超過2.6萬人,兼顧勞雇雙方權益,達成勞資雙贏。
日期:2024-04-15
部落格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提供失能者更好的長期照護!
勞動部自去(111)年4月30日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相關措施,為失能者長期照護提供了一條勞雇雙鸁的道路,除可讓高齡化社會所衍生的長期照護人力短缺問題得以適當補充,亦可建構更穩健的勞資關係。
日期:2023-04-27
部落格
接續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 勞雇雙方均受惠!
為解決國內照顧人力短缺,適時補充社福照顧需求的勞動力缺口,並留用在我國工作達一定年資且具有熟練照顧技巧的資深移工,勞動部於去(111)年4月30日起推動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雇主申請聘僱符合資格之資深移工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或者接續聘僱等待轉換雇主的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不僅雇主不用再繳納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而且資深移工於轉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後,將不用受在臺工作年限限制,每月薪資收入也會增加,未來還可銜接我國移民政策,申請永久居留繼續留臺。
日期:2023-03-30
部落格
移工轉中階新增屠宰工作 增列企業自訓資格 放寬三等親雇主可聘中階看護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核准移工轉任中階人力將破4千人。勞動部今(13)日再修正放寬規定並自3月15日生效,新增中階技術屠宰工作,並將製造業及屠宰業企業自辦訓練課程80小時增列為技術資格之一,及開放被看護者的配偶、直系血親及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可以僱用曾工作11.5年已出國的中階看護。
日期: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