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條件: 雇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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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17期】一般營造業移工文件規定 資格認定函改為120天
內政部國土署112年8月開放一般營造業申請移工,並在12月下旬將雇主資格認定函的有效期限,從原先的90天延長為120天,以比照專案引進營造移工的相關規定,維持一致性。依據相關規定,勞動部近日修改申請招募許可的相關文件效期,延長為120天。
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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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410期】營造移工核配10,116人 開放增額申請
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日前經內政部移工核配審查會議討論後,同意外加就業安定費提高核配比率部分納入核配計算,從現行的30%提升為40%,及甲等營造業核配也不打9折,改採全額分配,以及一般營造業移工雇主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限,從90日放寬為120日。
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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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93期】營造業引進移工 營建署8/1起開放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8月1日起開放受理「營造業申請引進移工雇主資格認定」申請,採「郵寄」及「現場收件」兩管道受理申請,每梯次以每月統一審查方式來進行。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首波8,000個名額,將約有1,900家營造業者可受惠,並視申請情況增加至1.5萬名。預計於112年9月底完成8月申請案審核,並於官網公布合格名單。
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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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91期】一般營造申請移工8/1受理 設分區諮詢專線
內政部將自112年8月1日起,受理一般營造業申請引進外國人申請案件,將採紙本現場收件或郵寄收件,後續俟建置線上申辦系統完成後,再開放採網路申請,對營造雇主資格認定,營建署有設服務窗口供諮詢。
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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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89期】農業及營造業聘僱移工申請法規修正發布6月17日生效
勞動部15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調整各產業雇主聘僱移工資格,以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包括調高製造業水產加工等三行業移工核配比率、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另開放營造業民間工程業者得聘僱移工,及調高小型農民及農民團體移工核配比率,並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及新開放林業移工;機構看護工則改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聘僱移工人數計算增加採計護理人員等,並自6月17日起生效。
日期: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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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快訊 第1386期】調整移工政策協助解決缺工 勞動部預告修正法規
勞動部23日對外宣布,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預告調整聘僱移工資格。包括調高製造業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3行業移工核配比率為B級20%,及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另開放營造業民間工程業者得以30%比率聘僱移工,及調高小型農民及農民團體移工核配比例為本外勞1:1,並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及新開放林業移工;機構看護工則改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並增加採計護理人員併同本國看護人力在本外勞1:1比例下聘僱移工。相關法案預告期間至5月30日截止。
日期:202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