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看護工可隨同被看護者至他人住(居)所或醫療院所進行照顧嗎?
Apr 11 ,2023

家庭看護工調派工作地點,通報與否須視情況而定:

 

【免經勞動部許可】

隨同被看護者至雇主或他人住(居)所、醫療院所照料被看護者

 

【需經勞動部許可】

調派至醫療院所附設的護理之家、慢性病床、呼吸照顧病床照料被看護者,每次調派期間以6個月為限,期滿後可申請延長,惟3年內累計調派期間不得超過18個月。



◆資料來源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移工入境規定多,有任何移工引進問題,人力萬事call萬通 服務專線0800-600-885

加入Line@官方帳號 好友 或

搜尋 ID @manstrong_885 獲得更多移工相關資訊!

家庭看護工調派工作地點,通報與否須視情況而定:

 

【免經勞動部許可】

隨同被看護者至雇主或他人住(居)所、醫療院所照料被看護者

 

【需經勞動部許可】

調派至醫療院所附設的護理之家、慢性病床、呼吸照顧病床照料被看護者,每次調派期間以6個月為限,期滿後可申請延長,惟3年內累計調派期間不得超過18個月。



◆資料來源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移工入境規定多,有任何移工引進問題,人力萬事call萬通 服務專線0800-600-885

加入Line@官方帳號 好友 或

搜尋 ID @manstrong_885 獲得更多移工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