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通快訊1482】職場霸凌防治新制115年上路!勞動部推實務手冊、調查範本與最高1.5萬元補助
職場霸凌防治正式邁入法制化時代,勞動部已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重要子法,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規定,將於 2026年7月1日正式上路。
過去企業面對職場霸凌事件,多半依內部管理規章自行處理,但未來職場霸凌防治將不再只是企業管理措施,而是所有雇主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從制度建立、申訴管道設置、調查程序、通報機制到教育訓練,都有明確規範。
對企業而言,這次新制最大的挑戰並非理解法規,而是如何真正落實執行,為協助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度,勞動部同步推出職場霸凌防治實務指導手冊、標準範本、外部調查人才庫、免費教育訓練課程及中小企業補助方案,希望協助企業從「知道法規」進一步做到「依法執行」。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重點懶人包
| 項目 | 內容 |
|---|---|
| 上路時間 | 2026年7月1日 |
| 適用對象 | 所有雇主及事業單位 |
| 30人以上企業 | 須訂定職場霸凌防治規範、設置申訴管道、指定處理單位 |
| 100人以上企業 | 須成立調查小組並納入外部委員 |
| 申復案件 | 需成立申復調查小組,外部委員比例達2/3以上 |
| 通報制度 | 申訴受理及調查結果均須登錄系統 |
| 調查人員訓練 | 至少完成3小時教育訓練 |
| 中小企業補助 | 聘請外部專業人員調查最高補助1.5萬元 |
| 免費資源 | 勞動部提供指導手冊、範本、線上課程、FAQ及申訴表單 |
| 諮詢專線 | 勞動法令諮詢專線1955 職災重建中心專線0800-068-580 |
什麼是職場霸凌?哪些情況可能構成霸凌?
雖然許多人認為職場霸凌只是主管罵人或同事排擠,但實際範圍比想像中更廣。
常見可能涉及職場霸凌的情況包括:
- 持續性言語羞辱、嘲笑或貶低
- 公開羞辱員工人格或能力
- 惡意排擠、孤立同事
- 故意阻礙工作執行
- 不合理工作要求或刻意刁難
- 長期精神壓迫與權力濫用
- 散布不實訊息損害名譽
- 威脅、恐嚇或不當管理手段
未來主管機關認定是否構成職場霸凌時,將綜合考量行為態樣、持續時間、雙方權力關係、事件背景及對當事人造成的身心影響,而非單純以一次衝突或主觀感受作為判斷依據。
所有企業都必須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
新制上路後,所有雇主皆負有職場霸凌防治責任,不會因企業規模較小而免除義務。
企業必須建立預防、申訴、調查及改善機制,並保障申訴人權益,避免勞工因提出申訴而遭受不利對待。
此次子法也特別規範,若企業最高負責人涉及職場霸凌事件,將由地方主管機關直接受理申訴及調查,以避免企業內部自行調查產生利益衝突,影響案件公正性。
30人以上與100人以上企業有哪些新義務?
新制度依企業規模設計不同管理要求。
30人以上事業單位必須建立基本防治制度,包括訂定職場霸凌防治規範、設置申訴管道以及指定專責處理單位。換句話說,企業不能等到發生事件才開始處理,而是必須事先建立完整制度。
當企業規模達100人以上時,除了上述要求外,還必須成立職場霸凌調查小組,並納入外部專業委員參與調查,以提升調查結果的客觀性與公信力。
若案件當事人提出申復,企業還必須另行成立申復調查小組,而且外部委員比例須達三分之二以上,避免由原調查成員重複審理而影響公平性。
這項規定也意味著大型企業未來在職場霸凌事件處理上,將比照較嚴謹的準司法程序進行調查與審查。
勞動部推出職場霸凌防治手冊 協助企業快速建置制度
為降低企業建立制度的困難度,勞動部同步編製《職場霸凌防治實務指導手冊》。
手冊內容並非只有法規說明,而是直接提供企業可立即使用的實務範本,包括職場霸凌防治規範範本、申訴書格式、利益迴避聲明文件、調查報告範本以及完整的申訴與調查流程圖。
許多企業最擔心的問題是「知道要做,但不知道從哪裡開始」,透過這些標準化文件與操作指引,企業可以依自身規模及需求進行調整,大幅降低制度建置成本與行政負擔。
尤其對中小企業而言,這些範本能有效避免自行摸索所產生的時間成本與法律風險。
通報系統上線 防止案件遭隱匿
未來職場霸凌案件的受理與調查結果,都必須透過通報系統進行登錄。
勞動部表示,通報制度並非以監督裁罰為主要目的,而是希望協助企業依法完成相關程序。系統將依企業規模自動提醒應辦事項、所需文件及後續處理流程,降低企業因不熟悉法規而發生程序瑕疵的風險。
此外,系統還設有通知功能,企業完成案件登錄後,可同步提供申訴人查詢與確認,增加處理透明度,避免發生案件遭隱匿、延誤或未處理的情況。
這項機制未來也將成為主管機關掌握案件處理進度的重要工具。
外部調查人才資料庫正式啟用
為協助企業成立調查小組,勞動部已建置外部調查人才資料庫,企業可依據地區、專業領域、性別比例等條件搜尋合適的外部委員,協助組成符合法規要求的調查團隊。
目前勞動部已完成兩梯次外部調查人才培訓,培訓人數接近2,000人,由於企業需求踴躍,未來也將持續辦理第三梯次課程。
不過勞動部也強調,企業並非一定要從官方人才庫聘請委員,只要具備勞動法令知識、勞資爭議處理經驗及調查能力的人員,原則上都可擔任外部委員。
調查人員須完成3小時教育訓練
除了制度建立外,調查人員專業能力也是新制重點之一,依規定,未來企業內部參與職場霸凌案件調查的人員,必須完成至少3小時教育訓練。
為降低企業負擔,勞動部已於職業安全衛生署數位學習平台建置免費線上課程,企業可直接安排相關人員參與培訓。
各地勞動檢查機構及地方主管機關未來也將持續辦理實體課程,提供企業更多學習管道。
一般勞工若希望了解職場霸凌認定標準、申訴流程及權益保障,也可透過勞動部勞教平台與職安署數位學習平台免費學習相關課程。
中小企業調查案件最高補助1.5萬元
考量中小企業在人力與預算資源上較有限,勞動部同步規劃補助方案。
未來中小企業若辦理職場霸凌調查案件,需要聘請外部專業委員、法律顧問或相關專家協助調查,可申請最高新台幣1萬5,000元補助,此措施可有效降低企業導入專業調查機制的負擔,提升案件處理品質與公信力。
此外,企業與勞工若有相關疑問,也可透過1955勞動法令諮詢專線或職災重建中心0800-068-580專線取得協助。
企業應提前準備 避免新制上路措手不及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即將正式上路,企業現在就應開始盤點現有制度是否符合未來法規要求。
特別是30人以上企業應盡快檢視是否已建立防治規範與申訴管道;100人以上企業則應評估調查小組組成方式及外部委員聘任規劃。同時也應安排相關人員接受教育訓練,熟悉案件受理、調查與通報程序。
隨著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未來企業不僅要做到「有制度」,更要做到「制度能運作」。勞動部此次推出的手冊、範本、人才庫、通報系統及補助方案,正是協助企業從被動因應轉向主動預防的重要工具。提前建立完善機制,不僅能降低勞資爭議與法律風險,也有助於打造更安全、尊重與健康的職場環境。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 FAQ
Q1: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何時上路?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 2026年7月1日 正式施行,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內容同步上路。此次新制最大的改變,在於職場霸凌防治正式成為企業的法定責任,不再只是企業內部管理事項。未來企業必須依法建立預防、申訴、調查及改善機制,違反規定者可能面臨主管機關要求限期改善或相關法律責任,因此建議企業提前完成制度盤點與規劃。
Q2:未滿30人的公司需要遵守職場霸凌防治規定嗎?
需要。許多人誤以為新制只適用於大型企業,但實際上所有雇主都負有職場霸凌防治責任,不會因公司規模較小而完全免除義務。
雖然未滿30人的事業單位沒有訂定防治規範、設置申訴管道等額外法定要求,但當發生疑似職場霸凌事件時,雇主仍有責任採取適當處理措施,包括受理申訴、調查事實、保護當事人及進行改善。換句話說,企業規模不同只是管理要求程度有差異,並非可以完全不處理職場霸凌問題。
Q3:30人以上企業一定要設置申訴管道嗎?
是的。依新制規定,30人以上事業單位必須建立完整的職場霸凌防治制度,包括:
- 訂定職場霸凌防治規範
- 設置申訴管道
- 指定專責處理單位或人員
- 建立案件處理機制
申訴管道可以採用電子郵件、專線電話、線上系統或書面申請等方式,但必須讓員工能夠安全、方便且保密地提出申訴。企業若等到發生事件後才開始建立制度,可能已不符合法規要求。
Q4:100人以上企業一定要成立調查小組嗎?
是的。當企業員工人數達到 100人以上 時,除了基本防治制度外,還必須成立職場霸凌調查小組,並納入外部專業委員參與調查。
設置調查小組的目的,是提升案件調查的客觀性與公信力,避免由企業內部主管單方面認定事實。若當事人對調查結果提出申復,企業還必須另行成立申復調查小組,而且外部委員比例需達三分之二以上,以確保審查程序公平獨立。
Q5:哪些情況可能被認定為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並不僅限於主管責罵員工,而是涵蓋各種可能造成勞工身心傷害的行為。例如:
- 持續性的言語羞辱或人格貶抑
- 公開嘲笑、羞辱員工
- 惡意排擠或孤立同事
- 長期給予明顯不合理的工作要求
- 故意阻礙工作執行
- 權力濫用或精神壓迫
- 散布不實言論損害名譽
- 威脅、恐嚇或其他不當管理方式
實際認定時,主管機關會綜合考量事件背景、行為頻率、持續時間、雙方權力關係及對受害者造成的影響,而非僅憑單一事件判斷。
Q6:調查人員需要接受教育訓練嗎?
需要。依據新制規定,未來參與職場霸凌案件調查的人員,必須完成至少 3小時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內容通常包括職場霸凌認定標準、調查技巧、證據蒐集、訪談方法、保密義務及相關法規規定等。勞動部已於職業安全衛生署數位學習平台提供免費線上課程,企業可安排相關人員提前接受訓練,以符合未來法規要求。
Q7:企業一定要從官方人才庫聘請外部委員嗎?
不一定。
勞動部雖已建置外部調查人才資料庫,方便企業尋找合適人選,但法規並未強制要求一定要從官方人才庫聘請委員。
只要具備勞動法令知識、勞資爭議處理經驗、調查能力或相關專業背景的人員,原則上都可以擔任外部委員。不過企業在選任外部委員時,仍應留意利益迴避及專業能力要求,以確保調查結果具有公信力。
Q8:中小企業有哪些補助可以申請?
考量中小企業在人力與資源上相對有限,勞動部已規劃相關補助措施。
未來中小企業若辦理職場霸凌案件調查,需要聘請外部專業委員、法律顧問、心理專家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處理時,可申請最高 新台幣1萬5,000元補助。
此措施有助於降低企業導入專業調查機制的成本,提升案件處理品質與公信力,避免因資源不足而影響調查結果。
Q9:如果公司老闆或最高負責人涉及職場霸凌,員工該怎麼申訴?
若涉嫌職場霸凌的人是企業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最高管理階層,案件將不再由企業自行調查。
依新制規定,員工可直接向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由主管機關依法受理、調查及處理。這項制度設計的目的,是避免企業內部調查出現利益衝突或偏頗情況,確保案件能獲得較公正、客觀的審查。
Q10:企業現在就需要開始準備嗎?
建議立即開始準備。
雖然新制將於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但企業建立制度、規劃申訴流程、安排教育訓練及尋找外部委員都需要時間。
特別是30人以上企業,應優先檢視是否已具備防治規範與申訴管道;100人以上企業則應提前規劃調查小組組成及外部委員名單。越早完成制度建置,越能降低未來因倉促上路而產生的法遵風險與勞資爭議。
◆ 資料來源 : 外勞通訊社/黃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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