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若雇主及外籍移工在期滿前雙方皆無再繼續聘僱意願後續該如何處理?
1. 外籍移工聘期屆滿前,如果沒有繼續留臺工作意願,依現行規定於期滿前協助該移工安排返國事宜。
2. 外籍移工聘期屆滿前,如果有繼續留臺工作意願,雇主應於聘期屆滿前 2 至 4 個月內,備齊申請書及規定文件至勞動部辦理該移工期滿轉換轉出事宜。
2. 外籍移工聘期屆滿前,如果有繼續留臺工作意願,雇主應於聘期屆滿前 2 至 4 個月內,備齊申請書及規定文件至勞動部辦理該移工期滿轉換轉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