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申請外籍看護的資格及標準?
1.被看護者凡年齡80歲以上 或 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
2.持有指定等級、類別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3.輕度失智症(CDR≧1)
4.使用長照服務連續6個月以上
5.年齡未滿80歲者,須持有巴氏量表
<詳請至外籍看護申請資格說明>
2.持有指定等級、類別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3.輕度失智症(CDR≧1)
4.使用長照服務連續6個月以上
5.年齡未滿80歲者,須持有巴氏量表
<詳請至外籍看護申請資格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