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我們
Submenu toggle button
公司簡介
外籍看護/幫傭
Submenu toggle button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外籍幫傭申請資格
申請流程
費用說明
巴氏量表評分項目
機構看護
創業加盟
常見問題
Submenu toggle button
外籍看護/幫傭
創業加盟
最新消息
Submenu toggle button
人力專欄
社會公益
萬通快訊
媒體報導
逃逸公報
外國人宣導
聯絡我們
Submenu toggle button
與我聯繫
公司據點
常見問題
首頁
常見問題
外籍看護/幫傭
若雇主及外籍移工在期滿前雙方皆有意願繼續在原雇主家工作應辦理什麼程序?
若雇主及外籍移工在期滿前雙方皆有意願繼續在原雇主家工作應辦理什麼程序?
雇主應於外籍移工聘期屆滿前2至4個月內,備齊期滿續聘申請書及規定文件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續聘,另須注意外籍移工在臺工作累計期間不得超過 12 年或家庭看護工在經勞動部同意延長工作期間不得超過 14 年。
何謂雇主聘前講習?
回到列表
常見問題分類
外籍看護/幫傭
創業加盟
相關常見問題
申請外籍看護的資格及標準?
申請外籍幫傭的資格及標準?
何謂巴氏量表?什麼時候會使用到?
申請家庭看護工需3年至醫院重新評估,但政府規定可以重新招募免評對象為?
同一位被照顧者可以申請2名的家庭看護工嗎?
外籍看護可以在台工作年限為?
使用外籍看護若被照顧者死亡應辦事項為何?
外籍移工在台體檢規定為?
外籍移工在台逃逸應辦事項為何?
外籍移工逃逸後多久可以再向政府提出申請遞補新工?
關鍵字搜尋
搜尋
Tel
Facebook
Line
TOP